本報訊 (記者馬學禮)5月11日,寧夏環保廳、財政廳出台《自治區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考核辦法》,明確生態建設轉移支付資金不得用於樓堂館所及形象工程建設、違規使用轉移支付資金地區將被扣減下年度轉移支付資金等內容。
  《辦法》規定,考核內容包括縣域環境狀況、自然生態狀況以及生態環境保護管理,考核指標主要為污染物排放強度、污染源排放達標率、優良以上空氣質量達標率、生態環境保護與管理、人為因素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等。《考核辦法》明確指出,對於不按規定使用轉移支付資金的,視情況扣減下年度轉移支付資金。據介紹,寧夏去年被列為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環境保護和管理工作試點省區,鹽池等8個縣(區)被確定為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。
  (原標題:寧夏出台製度保護縣域生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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